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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6-29  作者:鹤壁市淇县人民检察院管理员    新闻来源:淇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15日在淇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朝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淇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2年以来,淇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富裕、厚重、和美”新淇县建设

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重大使命。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经济建设。突出服务机制建设,出台淇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鹤淇产业集聚区建设若干意见》、《关于强化检察职能服务淇县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构建“1321服务体系”,建立院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深入调研,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我院服务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先后被省委办公厅、省院转发。突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盗窃、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犯罪嫌疑人75人,提起公诉83人。突出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完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行贿查询成为工程招投标的重要环节,提供查询服务3023次,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安全。

主动服务民生民利。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围绕县委“九项攻坚计划”、“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和“打恶、打霸、打痞”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力度,积极参与夏季、冬季巡逻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暂行规定》,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7人,提起公诉21人,及时介入“问题疫苗”案件,对程治刚非法经营疫苗案依法提起公诉,保护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开展驻村帮扶、扶贫攻坚等工作,帮助基层群众铺设农忙路、打机井、修缮学校、安装体育器材等,赢得了群众好评;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查案活动,查办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医疗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46人,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实行“加减乘除”及“四员”接待法,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机制,积极参与党代会、人代会、上合组织首脑会议等信访维稳工作,我院多次被表彰为信访维稳先进单位。围绕促进依法行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75件,促进了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我院在办理王红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系列案件中,深入调研,协助相关部门建立了失信黑名单等工作机制,努力遏制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探索建立“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打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救助困难儿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平台,我院先后被省院表彰为全省首批十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之一,被省人社厅评为“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被团省委评为“河南省志愿服务示范站”。

二、积极投入平安淇县、法治淇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五年来,我们紧紧把握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完善重大复杂敏感刑事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抢夺、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81件853人,依法提起公诉1034件1420人,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创新工作机制,实行三位一体、证人出庭等工作机制,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量和效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推行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45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2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10名涉嫌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促进失足的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增进社会和谐。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人,监督撤案8人,立案监督的张渭香在熟肉加工时违法添加“亚硝酸钠”有毒、有害食品案,张渭香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未提请逮捕的,依法纠正漏捕9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纠正漏诉23人,追诉的侯起发涉嫌拐卖儿童案,侯起发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15人,提请抗诉的申长青危险驾驶案由缓刑改判为实刑。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上级院抗诉,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办理的郑块生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十大精品案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把监督重点放在对重点人员的监管上,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以及“回头看”活动,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4名职务犯罪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办理的新乡县看守所民警李志刚收受贿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李志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十大精品案件”。

三、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惩治腐败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五年来,我们按照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总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2件11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件9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19人。

突出查办大要案。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要案9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5人,查办科级以上干部2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集中精力查办上级交办案件,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查办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托管部原副总经理孙丽娜,省粮食局供应管理中心原主任吴明合,浚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缑久生,鹤壁市经开区国税局原局长郭建鹤等重特大案件。集中精力查办在本地有影响的案件,依法查办了淇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高利军,淇县供电公司原经理张爱国,淇县房管局房产交易所原所长高峰等案件。集中精力查办窝串案,先后查办了鹤壁市保安服务公司7人,淇县畜牧系统5人,淇县供电系统3人,淇县水利系统10人等窝串案。

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涉农惠民领域,依法查办了涉嫌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种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职务犯罪案件23件31人,其中涉及村两委干部25人;在食品安全领域,依法查办了生产销售“瘦肉精”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3件5人;在医疗卫生领域,依法查办了医疗设备购置、药品购销等环节中收受贿赂、非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    

突出职务犯罪预防效果。坚持惩防并举,树立打击更要预防的意识。坚持预防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加强与辖区企业联系制度的办法》,帮助企业建立预防犯罪机制;通过实践和总结,建立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三机制一调查”工作模式,该机制被高检院、省、市院以工作简报的形式转发,并在全省预防工作会上进行交流;结合办案,认真总结犯罪原因,撰写的《基层村干部涉农犯罪应引起重视》被省委办公厅转发,为该类职务犯罪提供了预防经验。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与县纪委、监察局共同建设了淇县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全县干部职工4000多人先后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结合法律“五进入”活动,走进机关、社区、企业、农村、学校,进行警示教育87次;围绕审计系统、教育系统、环境保护领域、扶贫领域,共开展预防调查19件,形成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互相促进、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打造过硬队伍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素质建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以专业化为标准,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党组成员带头,中层示范,自觉做到“五个表率”,即做学习的表率、团结的表率、开拓创新的表率、作风纪律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坚持以党建促队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严警纪、正警风、树形象”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检察干警党的观念、纪律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进一步增强。坚持以检察文化树魂,结合淇县人文历史,提炼出 “忠、谋、细、和”四字文化理念,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市县文艺比赛、汇演,定期组织单位内部运动会、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了干警争先、奉献的精神。我院被省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多名干警先后荣获“全市文明干警”、“全市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出台了《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和《加强青年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各种培训132期,促进干警成长成才。创新岗位练兵形式,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每季度评选出“一季双星”,积极推行案例评析、庭审观摩、文书评选等贴近实战的技能实训,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培养造就了一批业务能手。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共招录政法干警18人,全部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9人,改善了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五年来,我院先后有15人荣获省市业务能手称号,92人次荣获“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全市“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三等功、嘉奖等荣誉。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研究制定淇县人民检察院《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分解意见》、兼职纪检监察员等制度,对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等,持续开展检务督察。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周点评、月通报、季分析制度,遵循司法规律,推进办案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干警理性、文明执法的理念进一步形成;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五年来,先后就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监督、侦查监督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检察活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法律报刊、杂志累计1000余份;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事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淇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提升的五年。淇县检察院连续五年被省院表彰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先进基层院”,连续四年被市院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先后取得“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等荣誉,5起案件先后被省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淇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和困难:一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特别是围绕服务保障“富裕、厚重、和美”新淇县建设,检察机关如何深度融入、有效服务,思考谋划还不够,落实得还不到位。二是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还有短板,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还有薄弱环节,特别是限于力量、机构等因素制约,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在部分案件办理中,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还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对此,我们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研究制定服务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度。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持续开展惩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促进扶贫政策落地惠民。

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认真化解社会矛盾,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持续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查办发生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预防合力。三是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重点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着力提高监督质量,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上级院安排部署,切实把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使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为检察工作注入新动力。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结合淇县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从严治检力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努力推动淇县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富裕、厚重、和美”新淇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1321服务体系(第2页第5行):成立“一个机构”,即挂牌成立了“淇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鹤淇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建立“三项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联系点制度、送法进企业制度”;发挥“两项职能”,即“批捕、起诉职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达到“一个提升”,即“提升服务企业的实际效果”。

2.加减乘除接待法(第3页第8行):在化解涉检信访矛盾中,实行加法接待,在接待过程中加入真心和热情,化解来访群众的抵触情绪;实行减法接待,针对无理“缠访、闹访”的来访群众,耐心倾听,向群众讲政策、释法律、摆道理,减少对立面;实行乘法接待,多部门联合接访,尽快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实行除法接访,针对行动不便、年老多病的信访群众,登门接访,确保消除矛盾、案结事了。

3.四员接待法(第3页第8行):在接访中,当好“情绪疏导员”,让来访群众平心静气地反映问题;当好“诉求服务员”,联合案件承办人向来访者通报案情,做好疏导解疑工作;当好“法律宣讲员”,向来访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使来访群众理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当好“矛盾化解员”,以案说法,以实例教育人,减少或避免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升级,促进案件的快速办理。

4.“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第3页第17行):淇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淇县未保委、团县委、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依托“12355”热线,打造的集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帮扶教育、维权保护等为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平台。

5.三位一体(第4页第9行):实行引导侦查、监督侦查、制约侦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6.犯罪记录封存(第4页第16行):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封存其犯罪记录。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7.附条件不起诉(第4页第17行):对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基于一定的司法目的和刑事政策,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不予起诉的诉讼制度。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相关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8.三机制一调查(第6页第19行):建立涉农资金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建立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制约机制;建立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机制;开展涉农领域专项预防调查。

 

 

                  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3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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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6-29  作者:鹤壁市淇县人民检察院管理员    新闻来源:淇县人民检察院     
    

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15日在淇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朝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淇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2年以来,淇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富裕、厚重、和美”新淇县建设

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重大使命。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经济建设。突出服务机制建设,出台淇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鹤淇产业集聚区建设若干意见》、《关于强化检察职能服务淇县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构建“1321服务体系”,建立院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深入调研,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我院服务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先后被省委办公厅、省院转发。突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盗窃、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犯罪嫌疑人75人,提起公诉83人。突出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完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行贿查询成为工程招投标的重要环节,提供查询服务3023次,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安全。

主动服务民生民利。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围绕县委“九项攻坚计划”、“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和“打恶、打霸、打痞”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力度,积极参与夏季、冬季巡逻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暂行规定》,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7人,提起公诉21人,及时介入“问题疫苗”案件,对程治刚非法经营疫苗案依法提起公诉,保护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开展驻村帮扶、扶贫攻坚等工作,帮助基层群众铺设农忙路、打机井、修缮学校、安装体育器材等,赢得了群众好评;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查案活动,查办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医疗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46人,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实行“加减乘除”及“四员”接待法,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机制,积极参与党代会、人代会、上合组织首脑会议等信访维稳工作,我院多次被表彰为信访维稳先进单位。围绕促进依法行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75件,促进了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我院在办理王红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系列案件中,深入调研,协助相关部门建立了失信黑名单等工作机制,努力遏制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探索建立“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打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救助困难儿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平台,我院先后被省院表彰为全省首批十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之一,被省人社厅评为“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被团省委评为“河南省志愿服务示范站”。

二、积极投入平安淇县、法治淇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五年来,我们紧紧把握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完善重大复杂敏感刑事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抢夺、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81件853人,依法提起公诉1034件1420人,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创新工作机制,实行三位一体、证人出庭等工作机制,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量和效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推行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45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2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10名涉嫌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促进失足的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增进社会和谐。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人,监督撤案8人,立案监督的张渭香在熟肉加工时违法添加“亚硝酸钠”有毒、有害食品案,张渭香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未提请逮捕的,依法纠正漏捕9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纠正漏诉23人,追诉的侯起发涉嫌拐卖儿童案,侯起发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15人,提请抗诉的申长青危险驾驶案由缓刑改判为实刑。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上级院抗诉,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办理的郑块生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十大精品案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把监督重点放在对重点人员的监管上,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以及“回头看”活动,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4名职务犯罪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办理的新乡县看守所民警李志刚收受贿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李志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十大精品案件”。

三、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惩治腐败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五年来,我们按照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总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2件11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件9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19人。

突出查办大要案。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要案9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