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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淇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生态检察白皮书》(2020-2023)、通报2023年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月29日下午,淇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生态检察白皮书》(2020-2023)、通报2023年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并答媒体记者问。

淇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连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晓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栋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玲玲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黄玲玲主持,特邀河南法制报鹤壁站站长李杰、鹤壁日报法治部主任柯其其、鹤壁市广播电视台记者王晓,鹤壁新闻网、淇河晨报记者魏瑗、淇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周启航等参加。

新闻发布会第一阶段,张连超介绍了《生态检察白皮书》(2020-2023)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县域绿色发展,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淇县检察院全面回顾2020年以来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特编制和发布《生态检察白皮书》。白皮书内容主要分为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生态检察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生态检察内涵、案件范围、案件类型、案件数量以及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生态检察的内涵是指检察机关立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针对侵害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生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主体遵守生态法律制度,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所开展的各项检察工作。案件类型包括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院生态检察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包括刑事生态检察案件的宽严相济、惩治结合做法。公益诉讼生态检察案件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屏障、助力打赢蓝天净土保卫战等。

第三部分主要介绍生态检察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如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生态损害赔偿金管理机制不完善、生态修复机制不完善等。

第四部分是生态检察发展路径与展望,如针对存在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两法衔接”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细化信息共享机制等。

第五部分是淇县检察院办理的生态检察典型案例,如创新履职方式,守护南水北调干渠周边生态安全的案例,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的特点及案件效果。

第六部分是淇县检察院2020年以来在生态检察宣传方面的成效。

随后,高栋军重点介绍了淇县检察院在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2020年以来,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思想性、时代性、公益性、系统性特征,为服务保障淇县生态环境保护大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宽严相济惩治结合,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受理审查逮捕22件29人,批准逮捕13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34件52人,提起公诉27件42人,同时移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提起诉讼2件。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刑衔接,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全面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推动恢复性司法实践,通过“刑事不起诉+生态修复”办案模式,教育引导案件当事人从破坏者向守护者转变。

二是公益守护生态安全,绘就绿色发展蓝底。以专项监督为引领,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递进式推进生态资源公益保护,切实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屏障、助力打赢蓝天净土保卫战、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先后办理涉水案件71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39处,督促整治违规倾倒垃圾案件32件,针对随意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办案46件,提起诉讼1件,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弃物2万余吨,针对非法狩猎、非法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生态侵害行为,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三是完善内外协作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组建生态检察办案团队,以协同共治为关键,强化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持续丰富“检察+”协作机制,打造“横向+纵向”一体办案模式、增强“行政+司法”两翼协作合力、构建“人大+检察”联动办案模式,把公益诉讼检察的“我管”效能转化成为“齐抓共管”的生态资源治理效能。

四是构建多元治理格局,守护生态民生福祉。以预防治理为目标,创新建立“检察+网格”工作模式,完善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移送机制,强化大数据赋能检察办案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检察+数据”聚合效应,不断汇聚公益保护多方合力,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在互动提问环节,高栋军结合淇县检察工作实际,从推进协同配合,建设生态检察新体系;服务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修复新理念;积极能动履职,完善生态赔偿新机制;强化专业素能,增强生态检察新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凝聚生态检察新合力等方面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第二阶段,张连超介绍了淇县检察院2023年不起诉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淇县检察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15件652人,审结508件635人,其中,7件法定不起诉案件类型均为危险驾驶犯罪,2023年12月18日,两高两部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因司法解释发生变化,根据新的规定,7件危险驾驶案件均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了法定不起诉决定。

随后,李晓博重点介绍淇县检察院在做好不起诉案件过程中的工作做法。

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职担当。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繁简分流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模式,严格执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等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要求,充分发挥审前引导过滤作用,主动作为,强化不起诉效能,彰显检察担当。

二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适应轻罪案件在犯罪结构中占比不断上升的新趋势,多措并举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严实体,保障不起诉执法尺度相对统一,严格执行上级院关于不起诉案件的工作要求,制定了类案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具体标准。严程序,保障不起诉案件质量。拟不起诉案件必须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必须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必须由院检务督查部门对案件回访。2023年以来淇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均未出现复议、复核、申诉等情况。严监督,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对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组织简易听证、集中听证,努力做到应听尽听,通过案件事实、流程公开化,将不起诉审查权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认真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坚持治罪、治理并重。坚持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一体化履职,加强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制定“三三”工作法,让被不起诉人罚当其错,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意见》,制定三项协作原则,规范监督方式;建立三项工作制度,规范监督程序;明确三个工作时限,提升监督质效。2023年依法建议行政机关对15名被不起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制发检察建议,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梳理多发类不起诉案件案发原因,积极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坚持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始终,全方位营造普法氛围。运用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普法课堂、以案说法等多种宣传方式,让违法者变成普法者,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在互动提问环节,李晓博结合淇县检察院不起诉工作情况,从细化起诉指南与规范,统一不起诉标准;深化刑行衔接,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强化制度约束,防止不起诉权滥用;办案程序上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不诉权在监督下适用等方面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下一步,淇县检察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生态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生态淇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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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生态检察白皮书》(2020-2023)、通报2023年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2月29日下午,淇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生态检察白皮书》(2020-2023)、通报2023年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并答媒体记者问。

淇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连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晓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栋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玲玲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黄玲玲主持,特邀河南法制报鹤壁站站长李杰、鹤壁日报法治部主任柯其其、鹤壁市广播电视台记者王晓,鹤壁新闻网、淇河晨报记者魏瑗、淇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周启航等参加。

新闻发布会第一阶段,张连超介绍了《生态检察白皮书》(2020-2023)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县域绿色发展,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淇县检察院全面回顾2020年以来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特编制和发布《生态检察白皮书》。白皮书内容主要分为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生态检察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生态检察内涵、案件范围、案件类型、案件数量以及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生态检察的内涵是指检察机关立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针对侵害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生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主体遵守生态法律制度,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所开展的各项检察工作。案件类型包括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院生态检察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包括刑事生态检察案件的宽严相济、惩治结合做法。公益诉讼生态检察案件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屏障、助力打赢蓝天净土保卫战等。

第三部分主要介绍生态检察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如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生态损害赔偿金管理机制不完善、生态修复机制不完善等。

第四部分是生态检察发展路径与展望,如针对存在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两法衔接”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细化信息共享机制等。

第五部分是淇县检察院办理的生态检察典型案例,如创新履职方式,守护南水北调干渠周边生态安全的案例,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的特点及案件效果。

第六部分是淇县检察院2020年以来在生态检察宣传方面的成效。

随后,高栋军重点介绍了淇县检察院在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2020年以来,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思想性、时代性、公益性、系统性特征,为服务保障淇县生态环境保护大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宽严相济惩治结合,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受理审查逮捕22件29人,批准逮捕13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34件52人,提起公诉27件42人,同时移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提起诉讼2件。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刑衔接,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全面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推动恢复性司法实践,通过“刑事不起诉+生态修复”办案模式,教育引导案件当事人从破坏者向守护者转变。

二是公益守护生态安全,绘就绿色发展蓝底。以专项监督为引领,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递进式推进生态资源公益保护,切实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屏障、助力打赢蓝天净土保卫战、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先后办理涉水案件71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39处,督促整治违规倾倒垃圾案件32件,针对随意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办案46件,提起诉讼1件,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弃物2万余吨,针对非法狩猎、非法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生态侵害行为,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三是完善内外协作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组建生态检察办案团队,以协同共治为关键,强化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持续丰富“检察+”协作机制,打造“横向+纵向”一体办案模式、增强“行政+司法”两翼协作合力、构建“人大+检察”联动办案模式,把公益诉讼检察的“我管”效能转化成为“齐抓共管”的生态资源治理效能。

四是构建多元治理格局,守护生态民生福祉。以预防治理为目标,创新建立“检察+网格”工作模式,完善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移送机制,强化大数据赋能检察办案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检察+数据”聚合效应,不断汇聚公益保护多方合力,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在互动提问环节,高栋军结合淇县检察工作实际,从推进协同配合,建设生态检察新体系;服务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修复新理念;积极能动履职,完善生态赔偿新机制;强化专业素能,增强生态检察新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凝聚生态检察新合力等方面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第二阶段,张连超介绍了淇县检察院2023年不起诉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淇县检察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15件652人,审结508件635人,其中,7件法定不起诉案件类型均为危险驾驶犯罪,2023年12月18日,两高两部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因司法解释发生变化,根据新的规定,7件危险驾驶案件均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了法定不起诉决定。

随后,李晓博重点介绍淇县检察院在做好不起诉案件过程中的工作做法。

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职担当。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繁简分流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模式,严格执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等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要求,充分发挥审前引导过滤作用,主动作为,强化不起诉效能,彰显检察担当。

二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适应轻罪案件在犯罪结构中占比不断上升的新趋势,多措并举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严实体,保障不起诉执法尺度相对统一,严格执行上级院关于不起诉案件的工作要求,制定了类案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具体标准。严程序,保障不起诉案件质量。拟不起诉案件必须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必须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必须由院检务督查部门对案件回访。2023年以来淇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均未出现复议、复核、申诉等情况。严监督,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对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组织简易听证、集中听证,努力做到应听尽听,通过案件事实、流程公开化,将不起诉审查权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认真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坚持治罪、治理并重。坚持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一体化履职,加强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制定“三三”工作法,让被不起诉人罚当其错,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意见》,制定三项协作原则,规范监督方式;建立三项工作制度,规范监督程序;明确三个工作时限,提升监督质效。2023年依法建议行政机关对15名被不起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制发检察建议,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梳理多发类不起诉案件案发原因,积极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坚持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始终,全方位营造普法氛围。运用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普法课堂、以案说法等多种宣传方式,让违法者变成普法者,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在互动提问环节,李晓博结合淇县检察院不起诉工作情况,从细化起诉指南与规范,统一不起诉标准;深化刑行衔接,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强化制度约束,防止不起诉权滥用;办案程序上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不诉权在监督下适用等方面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下一步,淇县检察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生态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生态淇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